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方案(2021-2025年)的通知
(蘇政發〔2021〕14号)
各市、縣(市、區)人民政府,省各委辦廳局,省各直屬單位:
經省委、省政府研究同意,現将《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方案(2021-2025年)》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組織實施。
江蘇省人民政府
2021年2月5日
(此件公開發布)
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方案(2021-2025年)
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,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核心戰略、科教與人才強省戰略,加快推進江蘇高等教育内涵式發展,夯實高原、打造高峰,不斷提升高校服務高質量發展的能力和水平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指導思想
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會精神,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,堅定不移貫徹黨的教育方針,加強黨的全面領導,堅持新發展理念,堅持以人民為中心,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,堅持系統觀念,堅持深化改革開放,以立德樹人為根本,以特色一流為核心,以服務發展為導向,以内涵建設為主線,強化優勢特色,提升整體水平,擴大辦學影響,構建具有江蘇特點、中國特色、世界一流的高水平大學建設體系,為江蘇切實擔負起“争當表率、争做示範、走在前列”的重大使命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、智力支撐和創新支撐。
二、總體目标
到2025年,江蘇更多高校進入國家層面開展的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行列,進入全國前列的高水平大學達到20所,其中省屬高校達到11所,省屬高校中新增2-3個學科進入全國學科評估前10%。通過高水平大學建設,推動高校加快實現内涵式發展,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,顯著增強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和江蘇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,進一步提升綜合實力、核心競争力和影響力,努力形成高原敦實、高峰疊起的高等教育強省建設新格局。
三、建設原則
(一)聚焦内涵發展。創新辦學理念,轉變發展模式,以一流人才培養為中心,以一流學科建設為引領,更加注重結構布局優化協調、人才培養模式創新、資源有效集成和配置,統籌近期目标與長遠規劃,實現以質量和貢獻為核心的可持續發展。
(二)深化綜合改革。推進高等教育領域“放管服”改革,加強多方協同,創新體制機制,激發各類人才積極性、主動性、創造性和高校發展内生動力,構建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,形成充滿活力、富有效率、更加開放的體制機制。
(三)實行分類指導。堅持扶優扶強扶特,引導高校科學定位,明确發展目标,彙聚優質資源,在集中力量對高校進行整體建設的同時,鞏固優勢、彰顯特色,在關鍵領域實現重點突破,推動高校在不同層次、不同方面争創一流、特色發展。
(四)強化績效管理。健全激勵約束機制,完善評價标準,強化目标管理,突出建設實效,鼓勵公平競争,打破身份固化,在相對穩定支持的同時實行動态調整,形成基于績效、有進有出的建設機制,引導高校争先進位、提升水平。
四、主要任務
(一)培養高質量創新人才。牢固樹立人才培養中心地位,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教育教學全過程、貫通人才培養全體系。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,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堅持以德為先、能力為重、全面發展,堅持面向人人、因材施教、知行合一,切實引導學生堅定理想信念、厚植愛國主義情懷、加強品德修養、增長知識見識、培養奮鬥精神、增強綜合素質。創新人才培養模式,優化人才培養結構,調整學科專業布局,突出學科優勢,推動交叉融合,充分發揮學科育人作用,推進跨學科人才培養,大力培養“高精尖缺”創新型人才。全面推進産教融合,集成教育和産業資源,創新校企合作方式,聚焦江蘇産業高質量發展需求和關鍵核心技術突破需求,深化教育教學與課程體系改革,将創新創業能力和實踐能力培養融入課程體系,促進人才培養供給側和産業發展需求側結構要素全方位融合,着力培養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高層次應用型人才。
(二)建設高素質師資隊伍。加強師德師風和輔導員隊伍建設,嚴把選聘考核晉升思想政治素質關,将師德師風作為評價教師隊伍素質的第一标準,落實厚愛與嚴管并重的要求。緊扣學校特色、學科專業特點,優化人才資源配置和布局。突出高層次人才的支撐引領作用,加大海内外頂尖人才和優秀青年引進力度,建立健全青年人才蓬勃生長的機制,形成以傑出領軍人才為引領,以優秀青年人才為支撐,銜接有序、結構合理的人才團隊和梯隊。推動教師專業發展,完善訪學制度,探索建立專任教師學術休假制度,支持教師參加國際化培訓項目、國際交流和科研合作。深化人才引進、職稱評聘、績效評價、薪酬分配等體制機制改革,對從事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的科研人員制定不同的評價标準,充分釋放各類人才創新創業活力。
(三)開展高層次科學研究。堅持創新在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,面向世界科技前沿、面向經濟主戰場、面向國家重大需求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,加強“從0到1”的基礎研究,提升原始創新能力,突出關鍵共性技術、前沿引領技術、現代工程技術、颠覆性技術創新,在關鍵領域産出一批可以領跑或者并跑的高水平科研成果。牽頭或參與國家、部省級科技創新基地、重大科技基礎設施、哲學社會科學平台建設,開展重大科學項目研究。大力推進科研組織模式創新,發揮高校、科研院所、企業等主體在人才、資本、市場、管理等方面的優勢,開展協同合作,推動科教資源共享、儀器設備開放共用,加大技術創新、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力度,積極推動進駐省技術産權交易市場。
(四)提供高水平社會服務。堅持以服務制造強省、質量強省、網絡強省、數字江蘇建設,推進産業基礎高級化、産業鍊現代化,提高經濟質量效益和核心競争力為指引,搶抓“一帶一路”建設、長江經濟帶發展、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、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、國家自貿區建設等重大戰略疊加機遇,發揮高校學科集群優勢,聚焦集成電路、物聯網、工業互聯網、人工智能、網絡空間安全、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、中醫藥康養、高端軟件和信息服務、生物技術和新醫藥、新材料等領域,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和江蘇重點産業發展需求。加強關鍵前沿技術知識産權創造,構建一批與江蘇産業鍊、創新鍊融合發展的創新要素集聚區,推動科技與經濟、創新項目與現實生産力、創新成果與産業對接,促進科技成果在江蘇轉化和産業化,構建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與高質量發展同頻共振的創新生态。加大高水平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力度,培育一批國内外有影響的高端智庫,産出一批高質量研究成果,充分發揮咨政建言作用。
(五)建設高品位優秀文化。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态領域的指導地位,堅定文化自信,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文化建設,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,圍繞舉旗幟、聚民心、育新人、興文化、展形象的使命任務,加強馬克思主義學院建設,打造馬克思主義理論教學、宣傳、研究的堅強陣地,全面推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。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浸潤工程,強化音樂美術核心素養培育,弘揚中華體育精神,增強文化自信,形成推動社會進步、引領文明進程、各具特色的大學精神和文化。加強校風教風學風建設,營造濃厚的學術氛圍和寬松共享的創新環境。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學科體系、學術體系和話語體系,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,推動哲學社會科學創新發展,充分發揮其教化育人作用,推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。
(六)推動高品質國際合作交流。堅持實施更大範圍、更寬領域、更深層次對外開放,重點建設一批高質量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、高水平國際合作研究與創新示範基地、高層次國際合作聯合實驗室。支持高校采取創新舉措,增強海外人才引進的針對性,重點引進能夠突破關鍵技術、破解“卡脖子”難題、帶動新興學科的領軍人才、青年人才和科研團隊,吸引世界一流專家、學者來蘇任教。鼓勵高校開展中外學分互認、學位互授聯授,吸引優秀外國留學生來蘇攻讀學位、從事博士後研究。鼓勵校際合作交流向學科、專業、學術帶頭人延伸,加大高精尖人才培養“走出去”工作力度。
(七)構建現代化治理體系。加強和改進黨對高校的全面領導,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與意識形态工作責任制。重視高校領導班子建設,選優配強高校領導人員,紮實推進高校黨的建設,推動校内政治生态、班子運行狀态、事業發展勢态“三态”持續向好。完善大學章程建設,堅持依法治校,健全面向學生的二級學院内部治理結構,推進現代大學制度創新,不斷提升高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。發揮學術組織在學科建設、學術評價和學風建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,健全師生參與的民主管理和監督機制。構建社會參與和資源募集機制,完善與科研院所、行業企業、社會團體密切合作的模式。
五、實施項目
(一)持續推進“四大專項”建設,夯實高水平大學建設基礎。深化江蘇高校優勢學科建設工程、品牌專業建設工程、協同創新計劃、特聘教授計劃“四大專項”建設,建設期間省财政投入力度不減、滾動支持,在實行年度報告的基礎上按各專項建設周期開展績效評價,根據績效評價結果動态調整支持對象和經費額度。
1.實施江蘇高校優勢學科建設工程。遵循學科規律,瞄準學科前沿,搭建資源平台,打造創新團隊,創新拔尖人才培養模式,産出标志性科研成果,集中力量建設一批國際先進、國内領先的優勢學科,不斷提升高校核心競争力。
2.實施江蘇高校品牌專業建設工程。推進一流專業和一流課程建設。建立富有彈性、充滿活力的人才培養機制,完善人才培養質量保障體系,培養大批适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高素質專業人才,培育重大理論和應用研究成果、标志性教學和實踐成果,造就一批國家級教學名師和教學團隊,形成一批優質教育資源。
3.實施江蘇高校協同創新計劃。圍繞國家、行業和區域發展重大需求和關鍵共性問題,打破高校與其他創新主體、創新力量之間的壁壘,推動創新潛能加速釋放,提升高校科技創新能力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平。
4.實施江蘇特聘教授計劃。選聘在本領域國際學術界具有較大影響的海内外人才,加快帶動領軍人才隊伍和學術創新團隊建設,着力構築高校人才高地。
(二)紮實推進“雙一流”建設支持計劃,推動江蘇高校沖擊世界一流。将“雙一流”建設高校改革發展納入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,并給予相應政策支持。支持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在多個領域建設一流學科,全面提升綜合實力和國際競争力,争取早日進入世界一流大學行列或前列。支持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圍繞主幹學科,強化辦學特色,建設一流學科,擴大國際影響,帶動學校進入世界同類高校前列。建設期間,省财政對“雙一流”建設高校給予經費支持。省有關部門支持“雙一流”建設高校圍繞國家重大戰略和江蘇經濟社會發展需要,在省内設立科技創新中心、前沿科學中心、協同創新中心、重點實驗室、工程研究中心和國際合作聯合實驗室、聯合研究中心等創新載體。同時,按照“雙一流”建設要求開展績效考核。
(三)啟動實施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高峰計劃,構建江蘇高等教育發展新優勢。按照突出重點、扶優扶強扶特的思路,集中力量建設一批基礎厚實、優勢突出、特色鮮明的省屬高校,推動其在人才培養和科技創新上争先進位,實現跨越發展,全面提升核心競争力和服務江蘇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。
1.遴選範圍。高峰計劃建設高校遴選範圍為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省屬高校(含服務國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養項目高校,下同)。
2.遴選方式。各高校圍繞高水平大學建設總體目标和主要任務,組織編制建設方案。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各高校建設方案,審核結果報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領導小組研究确定,建設期内不作調整。
3.建設類别。高峰計劃建設高校分為A、B兩類,A類建設高校為入選國家“雙一流”建設和列入2017-2020年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重點支持的省屬高校,B類建設高校為列入2017-2020年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培育支持的省屬高校和其他學科優勢、行業特色、服務發展成效明顯的省屬高校。
4.建設周期。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高峰計劃自2021年啟動實施,5年為一個建設周期。省财政統籌高等教育内涵建設專項資金,對建設高校給予支持。
5.考核評價。高峰計劃實施績效考核評價制度,強化建設周期内的過程管理和動态監測。建立年度報告制度,各建設高校對建設目标及任務完成情況、學科水平、資金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分析,按年度發布建設進展報告并報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。開展中期自評,各建設高校制定中期自評方案,對照建設方案,總結建設任務完成情況,查擺發現問題并提出整改措施,中期自評結果報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。對實施不力、進展緩慢的建設高校,由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預警并督促整改。建設期滿後,由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托專業機構開展績效評價,重點考察高校建設任務達成度、綜合實力提升度、服務發展貢獻度、建設高校及其學科專業在第三方評價中的表現度等。完善獎懲機制,建立基于績效、有進有出的建設機制,績效考核優秀的高校在下一建設周期繼續保持重點投入,績效考核較差的高校不再納入建設行列。
六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強組織管理。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領導小組負責高水平大學建設的政策制定、統籌協調、績效評價等重要事項決策,重大問題向省人民政府報告。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教育廳,承擔日常管理工作。建立省有關部門協同推進機制,共同推進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。各高校應以建設方案為依據,明确建設目标,加強頂層設計,分解建設任務,強化推進措施,落實主體責任。
(二)落實支持措施。省有關部門要按照“放管服”要求對建設高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,凡屬簡政放權、先行先試的改革試點,高校可以“一事一報”“一校一策”方式向省有關部門申報實施。推動省市共建,完善共建機制,鼓勵市、縣人民政府積極參與高水平大學建設,在資金、政策、資源等方面給予支持。各高校要建立多元投入長效機制,拓寬籌資渠道,挖掘内部潛力,吸引社會捐贈,擴大社會合作,多渠道彙聚資源,增強自我發展能力。
(三)強化督促指導。省有關部門要完善配套制度,開展跟蹤指導、動态監測,及時發現問題,提出改進意見。健全高水平大學評價體系,改進結果評價,強化過程評價,探索增值評價,健全綜合評價,突出培養一流人才、産出一流成果、主動服務國家和區域發展需求,引導建設高校科學定位,辦出特色和水平。根據績效評價結果、資金使用管理等情況,動态調整支持力度。建立信息公開網絡平台,主動接受社會公衆監督。
來源:江蘇省人民政府網站